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坚持“三个强化”保障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
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关键环节,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更好服务大局,河南监管局通过“三个强化”,高质量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取得较好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组织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有效抓手,增强做好财政监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将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作为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相关处室常态化监督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内部专题培训,统筹全局骨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监督,建立适应财会监督新形势的常态化监督模式。
二、强化监管方式,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依托信息系统。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平台,发挥其监控模块功能。如,将授权支付监控、实有资金账户监控预警类数据筛出可疑数据,对正常类数据按支出信息中的资金用途、金额以及收款方之间的逻辑关系人工粗筛,形成重点关注问题清单。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问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资金使用环节,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违规发放津补贴、支付方式不规范、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转至实有账户等典型问题进行预警。三是协同日常监管。与预决算审核、银行账户管理、内部控制分析、专项转移支付审核及绩效评价、直达资金监控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监管成果协同利用,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统一的管理闭环。
三、强化闭环管理,推动监督效能
一是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和制止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要求限时整改。对一般违规问题,采取退还财政、扣减预算、停止支付、调整科目等方式处理;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法追责。同时,注重从制度和源头上找原因,推动预算单位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机制。二是推动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督促预算单位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标本兼治。三是强化典型问题通报,梳理近年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发现的典型违规问题,形成典型案例库,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强化震慑作用,督促预算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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