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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预算法实施条例》

  9月24日,河南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党组书记、局长宋其超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宋其超指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的智慧方案,是全面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党组织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局同志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切实做到“六个深刻领会”,即深刻领会第三卷文稿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实践基础,深刻领会第三卷的编辑框架及其逻辑结构,深刻领会第三卷提出的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深刻领会贯穿第三卷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深刻领会第三卷体现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大党大国领袖特有的强大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深刻领会第三卷彰显的习近平总书记高尚的为民情怀和宽广的世界胸怀。

  宋其超从七个方面对《预算法实施条例》进行了解读,强调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并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与近年来推行的各项财政改革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符合当前“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有利于全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宋其超要求,各处室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教育全体同志自觉用第三卷的重大思想观点武装头脑,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实践。同时,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交流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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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