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河南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调查研究

河南监管局:种业发展面临三方面的问题亟待重视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事关国计民生。调研反映,近年来我国种业发展有了长足进步,但仍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亟待重视 

  一、问题 

  一是发展质量不高。门槛低,数量众多竞争力弱统计显示,河南省注册种子企业698家,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的137家,全育繁推一体化大型企业7家。据调查“洋种子”几乎涉及我国所有的蔬菜品种,占有高端蔬菜种子5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已进入我国大豆、玉米、花卉等领域。国内种业市场不断被国外种子侵蚀,面临产业价值链与核心竞争力面临双重危机。 

  二是科研与市场脱节。目前,国内种子企业实力不足,创新研发能力弱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农业高校等教学单位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与市场主体缺乏深度融合,重复投入种子难以市场化。如丰乐种业购买某科研院所的品种,试验效果很好,生产制种时却发现制种产量很低、成本很高,没有推广开发价值 

  三是侵权问题严重。育种科研周期长,风险大,原始创新难贴牌企业庞杂。如某企业推出一个品种,随后143家公司贴着标签在市场售卖;某种业龙头企业研发的水稻优质不育系,被他人盗窃用于非法杂交改良,抢占了原创成果的市场。侵权问题的蔓延,从根本上动摇种业发展的根基,影响科技型种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打好种业翻身仗的羁绊。  

  二、建议 

  一是深化改革,着力打造种企“航母”。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尤其是鼓励大型优势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二是提升研发能力,着力机制建设。鼓励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切实提升创新研发能力,积极参与国际化竞争;加强小企业专性辅导,科学引导参与创新研发,增强研发的内生动力。坚持市场导向,以生产应用为目标,实施综合评价;尝试推广制种经纪人机制,实现种企从卖种子到卖服务的转变,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有效促进种子推广应用。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着力产权保护。加强育种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有效制止、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充分保护原始创新激情,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让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在自己手中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