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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研读日本财务省派驻地方财政局职能

及机构配置的思考

  当前我们正处在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和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期,如何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管职能,推进财政监管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仍需借鉴国内外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河南监管局深刻把握“三定”明确的职能内涵,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期组织对日本财务省派驻地方财政局职能配置情况开展学习研讨,获得一些新的启示。 

  一、日本地方财政局职能的借鉴启示 

  2019年,中央33号文的颁布,将各地监管局职能由“临时委托”授权模式,规范为“法定、固有”授权模式,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监管局职能。通过对日本地方财政局工作职能分析,对比监管局工作职能,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推进监管局职能优化: 

  (一)建立政策宣传长效机制。在监管局职能改革后,将监管局参与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出台前的调查研究,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国家财税法规在属地执行和落实,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价等工作,以内部法规形式固定。可以适当借鉴日本地方财政局相关的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政策宣传解释机制,主动邀请各司局对有关政策做专题讲座,加深政策理解。利用日常监管职能优势,通过开展工作座谈会、业务培训、实地走访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大对中央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并收集基层信息,为中央政策制定提供一手材料。 

  (二)强化项目预算深化力度。2015年开始,各地监管局全链条直插中央财政预算编制审核,重点在审核预算编制中的人员经费、规范津补贴、项目支出和新增资产配置等。随着预算监管职能的扩展,监管局职能嵌入预算主体业务不断加深,对预算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但是在项目预算编制审核上仍存在短板。可借鉴日本地方财政局有效做法,注重从项目申报、项目使用和绩效评价等全方位审核入手,根据项目执行效能,适当增加或减少预算支出,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促进预算单位用好项目资金。 

  (三)探索跨区域监管机制。日本地方财政局特别加强“区域贡献”业务,利用有效的信息网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区域间沟通平台,强化地区间经济协同。着眼我国,随着经济从高速发展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整体放缓。且河南省是全国人口数量最多、中西部地区经济体量较大、转移支付数量较多的省份,要切实用好中央关于重大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的落地政策,紧紧抓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契机,主动作为,探索建立中西部战略区域联动监管机制。发挥驻地优势,加强与地方财政厅(局)、兄弟监管局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制度化、网格化的监管局联系体系。 

  二、新时期监管局职能的发展方向 

  以财政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立足新职能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新担当,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新的思路,推动财政监管职能纵深发展,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攻克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财政监管的政治属性。 

  作为党领导下的财政部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监管局职责的第一条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因此,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刘昆部长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更名设立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财”和“政”有机统一的理念,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中央财税政策的“发声筒”,做好基层信息的“收集箱”,有效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努力开创财政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依法行政强责任,严格遵循财政监管的职能职责。立足“三定”规定,按照刘昆部长提出的“三条红线”要求,准确把握同中央部门驻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关系,切实厘清同地方财政部门的职责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明晰“边界”“红线”,依法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转变工作思维,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创造性,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行动落到实处。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监管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中央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立足新职能,扩展新思路,不断打基础、立支柱、定架构,细化分解内设处室职责定位,修订完善现有制度办法,从机制上抓好监管局履职顶层设计,扎实履行财政监管各项职能和职责。 

  (三)夯实重点嵌主体,持续创新财政监管的工作思路。做好财政监管工作,要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在工作实施上,立足机构职责和特点,坚持聚焦国家治理要点、社会关注焦点、财政工作重点,增强财政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监管方式和成果运用上,综合利用调研、监控、核查、检查等方式,将强化监管、深入调研、促进管理、完善政策有机结合,注重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提高财政监管效能。在监管手段使用上,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扩大监管成果在财政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平台,实现与财政部内主要业务系统和地方财政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全面掌握监管信息,及时发现和反映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升财政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四)培育人才稳根基,不断提升财政监管的履职能力。“政治引领”作为人才队伍培养的基本支撑,着力健全党管人才的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党纪教育,把党的全面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人才发展体制优势。依托财政部“一库两池一室”平台建设,通过实战练兵、鼓励继续教育、运用教育培训资源等,加快监管局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将干部队伍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处理好老中青关系,发现和储备一批敢担当、能干事、有作为的优秀干部。鼓励干部交流锻炼,着力打通与财政部、地方财政、兄弟监管局和其他部门之间,自下而上,纵横交错的干部交流渠道。健全人才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推选优秀人才,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强化人才监管,加强重大事项、重点岗位、重要业务和节点的纪律监督,落实好有关事项报告和廉政谈话提醒等制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专业过硬的高素质财政监管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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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