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坚持“三点发力”全面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河南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积极履行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职责,把牢“出发点”,找准“切入点”,抓实“着力点”,不断提升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出发点”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和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高质量。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最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财政金融监管工作,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等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四个以学”上下功夫,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对照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职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当好财政金融监管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三是深入践行“人民至上”使命担当,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贯穿到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积极发挥监管局贴近基层一线的工作优势,加强财政与金融、中央与地方的监管协同,有效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二、加强统筹谋划,找准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切入点”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河南监管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选取部分金融机构加强重点监控,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监管方案和要求,对有关金融企业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情况、财务管理等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全面掌握金融企业财务状况。依托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系统,持续跟踪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地方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强化质量把控,提高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抓实财务资产现场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围绕金融企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部分中央金融企业开展现场监管,督促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中央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性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做好中央重大财政金融政策调研。按季度开展地方金融运行情况调研分析工作,在对全省宏观金融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市县开展实地调研,及时反映地方金融运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财政部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创新方式方法,抓实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着力点”
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把握创新特点,努力实现监管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是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深化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通过日常信息共享、重点事项磋商、联合开展调研等方式,形成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合力。二是健全完善在豫中央金融企业监管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和规范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按金融机构类型分类施策,明确资料报送及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收集金融机构财务及经营数据,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构建“线上+线下”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河南监管局财政监管综合应用管理系统,以金融监管部门数据、有关金融企业报表数据为基础,建立河南省金融运行、金融企业财务数据两套数据库,通过分解、重组、统计、分析,构建综合监测分析体系,从数据治理、技术赋能和机制创新等方面重塑监管工作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和财政金融监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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