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河南监管局:三个加强 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监管要“长牙带刺”,切实提高有效性。河南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实地调研,不断推动财政金融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机制建设,增强财政金融监管合力
一是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与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河南证监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建立金融监管月报制度。认真收集河南金融运行各项数据,从宏观层面深入分析河南省金融运行情况,按月编发《财政部河南监管局金融月报》。三是完善非现场监管资料报送制度。要求全省中央金融企业按季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等资料,时刻关注中央金融企业经营情况。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财政金融监管效率
依托河南监管局财政监管综合应用管理系统,开发金融监管模块,实现对全省金融运行的信息化监测。一是建立强大的数据信息库。整合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河南证监局及各金融机构报送的非现场监管资料,形成了宏观微观相结合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二是构建全面的数据分析体系。根据基础数据库,通过对各类基础数据的分解、重组、统计、分析,实现数据的“收化运发”,实时对全省金融运行情况和重点金融企业财务运行开展监测。三是实现线上线下有机结合。通过智能预警功能,将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发现相关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核实,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现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
三、加强实地调研,及时反映地方金融运行相关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要求,在做好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地方金融运行第一手资料,为财政部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一是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升调研工作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准确理解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牢牢把握财政金融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二是有的放矢,提升调研工作精准度。立足职责定位,围绕金融“五大篇文章”、支持金融行业和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等,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各地金融运行特点,针对性开展调研工作。三是加强成果运用,提升调研工作深度。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参谋作用,对数据、案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提炼,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积极向财政部反映相关情况,推动政策更好发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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