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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坚持“四学”联动
推进新《会计法》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为准确把握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核心内容及要求,切实发挥新《会计法》对财会监督工作的指导作用,近期河南监管局监管五处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会,邀请来自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部分注册会计师参会,通过原文精读、解读研讨、案例剖析、实践指导等多个方面开展学习讨论。 

  新旧条例对比学。1985年施行以来,《会计法》历经1999年修订和1993年、2017年两次修正,此次《会计法》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进一步加强了财会监督,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会计信息化和内控建设的重要性。与会人员集体逐条研读新《会计法》,重点围绕背景历程、重要意义、修改要点等开展学习,引导大家正确理解新《会计法》的立法原则、基本制度和各项规定,全面掌握《会计法》最新变化,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为开展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基础和理论支撑。 

  权威解读深入学。新《会计法》正式施行后,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五篇系列解读,详细阐述了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路径,《中国会计报》、财政部网站等媒体平台也发布了相关行业代表、学术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的专题解读。通过深入学习,大家深刻领悟此次《会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把贯彻实施新《会计法》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新局面。会议强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为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依法有效履行好“看门人”职责,加强诚信建设、提升执业质量、严守执业规范,勇担财会监督责任与使命,贡献专业力量。 

  三是对照案例剖析学。新《会计法》加大了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求各级会计执法部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规范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会议梳理总结了财会监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对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的常见手段和违法动机进行分析,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强调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确保相关程序合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清晰,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是融会贯通实践学。《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要把学习贯彻《会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学习任务。大家表示,将坚持学思践悟、以知促行在学法、用法中维护《会计法》的权威,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财会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共同推动全行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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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