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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河南监管局:河南省从“四个方面”发力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调研显示,近年来河南省统筹谋划,创新思维,从“四个方面”发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以完善财力保障机制为主导,确保资金投入。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引导市县加大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财政助力乡村振兴保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优化财政土地政策,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对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跨省域交易,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采取事后补助、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财政资金激励的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2019年,河南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方面支出超过1732亿元,有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为河南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以产业政策扶持为导向,发展特色产业。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河南省积极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以“四优四化”为核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产业融合方式,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振兴,农民增收。2019年,河南省用于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脱贫攻坚债务规模中,安排农业节水资金18.23亿元,重点支持大中型灌排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与建设,同步完善田间节水设施,建设现代化灌区,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直接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资金16.44亿元,重点支持发展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等优势特色产业,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三、以激活农村集体经济为突破,助推精准脱贫。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坚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农村集体“三资”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因地制宜探索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引导扶持试点村发挥当地产业优势,充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以国家级贫困县光山县为例,2017年纳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后,光山县政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500万元,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主体。据测算,投资收益年分红可达到920万元,带贫户数达2300户,带贫人口在4600人以上。

  四、以金融创新为支撑,打造乡村振兴新业态。设立河南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农村种植、养殖、土地等农业资源,以金融创新为支撑,着力提高农村的组织力度、增强农民之间的沟通与黏性。如国家级贫困县三门峡市卢氏县构建了包括县金融服务中心、乡金融服务站、村金融服务部在内的三级金融服务网络,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扶贫模式。河南省在总结卢氏试点经验基础上,相继出台《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金融支持方案,在扩大银行信贷规模、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全面政策扶持,打造乡村振兴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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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3日